2020年9月23-24日,由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主辦、福建省節能服務協會協辦的“新國標《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培訓(GB/T 24915-2020)”在福州市成功舉辦。
2020年10月1日起,新國標《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 24915-2020)將正式實施。結合即將生效實施的新版國標,作為新國標的主要起草單位,EMCA組織了新國標《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培訓(GB/T 24915-2020),來幫助節能服務公司更好的了解本次標準修訂的政策背景以及修訂的重點和要點,幫助節能服務公司在政策指引下更有方向性的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創新商業模式,以在新形勢下更好的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EMCA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孫小亮介紹了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發展的歷史以及現狀、新標準修訂的背景及意義、新標準的應用場景、以及新舊標準的同與異,并介紹了EMCA為更好的推動行業發展,在節能服務行業開展的各項評級、評價工作。
新版《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中最重要的是三類合同文本,而訂立合同最關鍵的就是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的法律風險入手,EMCA法律服務中心主管李曉震律師從各類真實案例入手,為學員介紹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風險防范及控制對節能服務公司的意義,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對項目最終成功回收投資的重要性。
EMCA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石慧杰作為新標準的主要起草人,對新標準中新增的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文本進行了詳細解讀和分析,從對托管項目的基本情況描述、項目的能源審計和能源基準、項目擬設定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對項目的管理和服務標準、用戶單位與節能服務公司雙方在項目方面的責任設定、項目移交、托管費用標準及支付、用能設備和其他用能項的增減等各方面,通過各類真實案例為學員們進行了詳細介紹。
在之后的問答環節,石慧杰主任就學員提出的各種與新標準、以及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文本相關的問題一一進行了解答。
在第二天的培訓中,EMCA法律服務中心主管王健律師從新舊兩版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的異同入手,結合真實案例,對此次新修訂的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進行了詳細解讀與分析。
最后,由EMCA法律服務中心主管李曉震律師對新增的節能量保證型合同文本進行了詳細解讀與分析。